学生工作
学工处处长职责
2011-11-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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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 主持学生工作处的全面工作。
二、主持日常工作,定期召开工作会议,布置任务,交流情况,总结工作,检查督促岗位职责落实情况。
三、 组织制订学生工作处的学期、学年工作计划和进行工作总结。
四、 组织制订学生工作处内部管理制度。
五、 组织起草、修改有关学生管理条例,呈报院党委、行政审定后,予以执行。
六、 负责确定和调整本处成员的分工及各岗位的工作职责。
七、 负责本处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。
八、 负责本处干部的教育、管理(考核、考评)工作。
九、 负责向院领导或上级有关部门请示、汇报本处的工作。
十、 贯彻院党委和行政的各项决定、决议,完成院领导交办的有关工作。